今天上班中途照預定偷溜出門…其實是處理一下辦公室這裡的事,順便繞出來載Q爸去賣掉Q媽的車。
就是把我的(說是我的,其實還是Q爸的)車丟在辦公室,先搭Q爸的車回家,然後Q爸騎Q媽的車,我騎Q爸的車回來…
要處份的機車店是我家舊鄰居開的店(說是舊鄰居…我沒跟他們做過鄰居,那棟據說是A敏出生那年後就搬到舊家去的舊舊家),就在我辦公室那附近而已~

其實title的原因,就在於我騎Q爸的車回來時,先繞去銀行……半途在慈雲路上碰到的車禍。

就看到靠路邊的兩輛機車到了,掃到第三輛一個女孩子的車,我很努力的往左偏才沒被第三輛車給掃到這樣。
感覺整個心臟都快從胸口跳出來了……

我家最近運勢不好,我不想一個月出一次車禍,謝謝。

前陣子才把上次小擦撞的和解處理完,不想再來搞這麼一趟……
而且這樣會被發現我上班時偷溜出門辦私事啊~~~~~~~~~

更何況Q爸的車是新車(對我們家來講算是最新的一輛了吧),我沒興趣在他寶貝的車子上加個什麼不該加的痕跡。

若是我照平常的方式騎車的話可能也跟著中鏢……如果不是因為騎Q爸的車會不由自主的放慢車速的話,我一定反應不及。
看來騎車還是別貪快……

以後機車上面也要預定買個行車記錄器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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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傻子/機長/まゆ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