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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在yahoo看到的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050412/43/1p0oo.html
衛生署將推出首版電子病歷統一格式
(中央社記者林鼎堯台北十二日電)

  衛生署今天表示,將於五月底推出國內第一版電子病歷的統一格式,以加強醫事資訊交流、簡化醫療流程。

  根據醫療法規定,電子病歷的效力完全等同於紙本。衛生署資訊中心組長林鴻鑫指出,依現行規劃,電子病歷將有一定認證程序,醫師需利用憑證IC卡簽章,並經醫療憑證管理中心加註時戳,病歷才具有效力。

  衛生署表示,已委託台灣醫學資訊學會協助制訂、推廣電子病歷的基本格式,預定在五月底前完成,提供全國醫療院所參考。

  衛生署資訊中心指出,如果使用電子病歷,醫療機構將可節省儲存紙本病歷的空間,醫護人員也可更輕易整合病患分散於各醫院的病歷資料,減少醫療資源的浪費。

  林鴻鑫補充,國內已有百分之九十七的醫師取得憑證IC 卡,衛生署希望,醫療院所能善加利用五月底推出的電子病歷格式,但不打算強制推動。940412



看到之後,第一個反應是
好在不是在做專題的時候…
否則在評鑑時,可能會在這個問題上被追很久…

當然啦,上次用藥的list上少了一些藥品名稱
這個不是太大的問題,新增刪除修改樣樣都有,這還怕嗎?

可是光搞個連線跟固定格式
這就很麻煩了…


呼~~
聽說今年有人要做一樣的題目是吧
(天音:誰知道後頭有沒有改掉,而且也應該評完了)
自求多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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