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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吐一下自己,明明很早之前就說要來補補文的都沒來補……再加上脫離ACG太久,沉在英劇同人文中跟本就爬不起來所以就更加偷懶了。
之後要補也是想到啥補啥(只不過廣告現在不能刪了,得找個好地點另開新天地啦~)

首先,要吐的是很久之前的文林院。

我曾經跟Q爸爭過很多次,但是他總是拿了都更條例的法條來鐺我。
今天嘴炮戰跟大伯槓上,他的認知是王家(少數)霸凌其他已拆的住戶(多數),學生都被想成名的教授給利用了,被想要錢的人給騙了。

我是能理解當初的都更條例為什麼要這樣設定,只要該區塊的多少百分比以上土地持有人同意就可以全更掉。
但是當初修的法條卻沒有想到現在的問題點:該區塊非公共建設且並是危險環境、都更全由財團主導而先霸凌了少數、未取得土地狀態下先賣預售屋。

我一直認為以原本的都更條例,應該是要站在該地區要走公共建設(非蚊子館那種)才能以多少百分比比例以上去強吃少比例的。
當然補償是後話,要符合現今的生活水準以及該土地持有人期望……這是要強徵土地時應付出的代價

或是該地區像貧民區那樣供水供電非常容易有問題(例如住戶常常電線走火<-可不是被放火喔),會有嚴重、大範圍的公安危險才需要都更。
這點的補償當然也是要符合都更後的期望……不然你更它幹什麼?愛撒銀子?(拜託幫幫忙,撒的銀子可能是我們繳出去的稅……麻煩不要白撒,我希望能用錢滾錢)

大埔的部份跟文林院的部份差不多。

其實這裡我到這個星期才搞懂地到底在那裡。就在以前我唸書外宿租屋處附近……我以前每週要經過二次。
照我騎車的狀況論,這裡離竹南園區不會很遠……但也沒很近,如果依我外地開車過去的話,我寧願他們徵收另一個方向…至少我上下交流道比較近。

有人拿出資料來說目前苗粟的工業園區閒置量多少,跟本就不用徵這次的地……都市建設這個是要看未來的。
先別急著鞭我,我想說的是就因為要看未來所以那裡應該要全拆不該保留那些住戶的房子可以留……要弄就該把地規劃好,還有為了要做工業化廠房跟其他,要記得把基礎建設給搞好啊。
事情只做一半怎麼行,要弄就徹底來啊!(對面有個廟,反正這裡沒人了也不會有人拜,拆嘛~)

但是,一樣強徵土地就要給予符合期望的代價。
想想如果自己在這個地方過的很好,如果要搬家會為了那些事搬?沒這些理由幹嘛搬?

土地上的居住正義變成了這樣,那不就跟良家婦女被強上了還要給對方錢跟對方說謝謝?

有些時候更可怕的是,當發現了這些問題點時卻鴕鳥的不改進還要變本加厲,讓自己從被害者變成了加害者這才是最恐怖的……
政府在民主的過程中捨棄了民主該有的風範,便宜隨便行事的風格導致了後面的抗爭跟衝突……沒有取得共識前,不要隨便就下手了。而這裡說的共識也不是你地方政府跟地方民代都ok,中央政府也認可的狀態下就算有了共識了。
居住地的眾人也是要有……不要簡單、隨便的說弄了這個有多好有多少,未來可以怎麼樣。他們的損失是既期的,馬上就沒有的。
未來的大餅是你們要做好給我們這些國民吃的,而不是國民要去張鑼打鼓的幫你弄好請你吃,卻連個碎屑都沒得舔。
政策都是拿短期撒狗血式的衝高馬上就要看的到漂亮數劇,但是民眾想要立即擁有的卻全是狗屁還要多多忍耐。

我們現在正努力的享受前人們的努力,但自己卻不努力爭取給下一代的甜美果實。

我今天跟大伯的嘴炮過程中舉了我之前去參加的靜坐,被唸說我就是被人家利用了。(我這裡可沒什麼教授有獲利的,然後發起主辦的也沒賺到什麼名聲利益)
另外也嫌我為什麼還要住家裡吃我爸老本……

我被氣哭的點就在這裡。
如果今天的經濟環境不是這樣,我也沒啥後顧之憂的,我早就自己努力買個小套房住,至少很多事情上我不需要跟觀念有落差的家人們有衝突。他們有問題我回來幫個忙就好。
很可惜我就只是這種爛蒜頭,我搬不出去…我吃我爸的老本、我享受著不用煩惱水電瓦斯的現金困擾。

是啊,我很沒用。爛到真的不該活在世界上。

所以我才必需在我能做的範圍裡盡力做好,讓未來如果我有機會有的孩子,或是我親友們的孩子能有個比較正義的世界可以生存下去。
(這個願望還真是爛到不行了……)

 

真糟糕,我愈寫心情愈差……寫的我都好想自殺,不用活著面對這些有的沒的有多好~~
不用煩體重、煩身體不好、煩其他人身體不好;不用煩錢不夠用、煩家裡預算透支、煩家裡還有那些地方要修要換;不用煩其他人心情不好、煩工作一堆忙的要死……
雖然知道自己很差勁,我卻沒想到過原來我在他們眼中一直是爛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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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傻子/機長/まゆ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